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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(迷信者勿進)現在的人為了有人向自己告白,整一些惡搞的留言出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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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0 18:29:3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某人發的留言對話:
別怪我呀,我也是被逼的~
10天後,你喜歡的人就會喜歡上你。如果不發,你媽媽就會在50天後,被車撞死~~這是愛情連鎖信,5天內必須傳給27人。15天後,將會有人跟你告白。你若沒傳出去,你的愛情將會出現問題。著始于1877年,從未失誤過。不發此信,將會一輩子是單身。
(對不起沒辦法,我愛我的媽媽,這封信太毒了,不得不發,原諒我,我也是別人傳給我)  


寫的人非常無聊,信的人一定是百痴!
這人真好幼稚!!!
发表于 2004-10-10 18:33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真的是好毒啊!

但是这种东西不可不信,也不可全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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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10-10 18:36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暈~真的有人信的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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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0 19:03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类人一般都是先加你为好友,再发消息.
          只要在系统消息出来后等一会在验证,若后面有此类信息,直接X吧 -_-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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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0 19:33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东西我都见的多啦,见怪不怪,X了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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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0 19:50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没事闲的,吃饱撑的。没事找事,惹来麻烦。白日做梦,妄想多多。这种人呀,必遭报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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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0 20:00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种类型的东西是我最痛恨的了,这种人可以说是无耻兼可怜,应该YJT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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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0 20:06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再去传给别人了?你不觉得你这样做不是更恶毒?成了那些白痴的帮凶了?

你已经说这种东西幼稚了,还那么当真做什么?我想这里也没有人认为你不发就是你不爱你妈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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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10-10 20:17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不是想轉給人!我只是想給大家看他非常變態而已!!
那我唯有加句迷信者勿進吧~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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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10-10 20:34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改不到主題=.="算吧!刪貼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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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0 21:24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偶们班上有两个家伙专干这种事,还有很多类似的.要不是同班同学,早就骂过去了,亏他还读大学
还迷信这种东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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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0 22:18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对不起误会了~道歉

不过这些东西真的没必要放心上,看过知道对方是混蛋直接拖黑就可以啦,犯不着为这种事情生气的,不值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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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0 23:53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信也罢,不信也罢,反正我已经麻木了,难道人的生命就这样的脆弱,能被无聊的东西所诅咒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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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1 00:03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几个月前偶收到同样的信息,当时偶随便看了一下就关掉了,而且将那人从QQ中除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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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1 00:07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
1

鄙视他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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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1 08:06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再稍微改一下词句发回给他好了

看看对方有何表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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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1 08:21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想起GTO里那个恶信的恶作剧了,人害人,笑死了,都是迷信惹的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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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1 14:14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- -某D,这个东西难道是蛋糕发给你的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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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10-13 09:55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是蛋糕發的...是VxxxxxY發,我已經整他入黑名單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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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0-13 11:38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强烈鄙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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